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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现场监督公证》案例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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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现场监督公证》案例分析
2018-08-25 16:33:05  

现场监督公证为爱心活动保驾护航

 6月,骄阳似火,持续上升的气温并没能阻挡人们办理公证的步伐,公证处里依旧一派繁忙的景象。在人来人往的走道里,两个高中生模样的少年看着公证处的部门分布图,一时有点不知所措。
“两位同学,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?”王公证员出门刚送走当事人,就看到这两个少年,便热情地招呼着。
“不是我们俩要办公证,是我们有个活动想办公证。”其中一个学生认真地回答。
王公证员笑着把他们让到了办公室,仔细询问了事情的来龙去脉。原来,他俩是外语中学的在校生,他们学校的“爱心社”策划了一场“慈善义讲献爱心”活动,准备邀请外语中学优秀毕业生讲述成功考上名校的经验,义讲所得的门票收入将全部捐献给市儿童福利院。在讨论活动的过程中,有人提出了两个问题。怎么样才能让大家相信门票收入全部捐了出去呢?怎么样才能使这次捐赠活动更加规范、透明呢?想来想去,他们想到了电视上一些抽奖活动请公证员在现场公证,如果能把公证员请到义讲活动现场,也做个公证,那问题不就都解决了。于是,他们来到了公证处,想问问这个活动能不能办理公证。
王公证员看到孩子们被烈日烤红的脸庞,额头上渗出的汗珠,不禁有些感动。他们还是孩子呢,就想到用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别的孩子,这个忙一定得帮。
“你们说的这种公证叫作现场监督公证,听了你们介绍的情况,是可以办理的。”王公证员说。
“是么,太好啦!”孩子们开心地站了起来。
“别急,你们还得准备一些材料,比如申请人的身份证明、活动细则等,我们需要提前审查,这样才能做好现场的监督工作。”王公证员说。
就这样,王公证员向这两名同学介绍了现场监督公证的流程和需要的资料。几天后,慈善义讲活动在外语中学举办,公证员全程监督了捐赠过程,为本次公益活动地顺利举办保驾护航。
《公证程序规则》第五十二条:公证机构办理招标投标、拍卖、开奖等现场监督类公证,应当由二人共同办理。承办公证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,通过事前审查、现场监督,对其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,现场宣读公证证词,并在宣读后七日内将公证书发给当事人。该公证书自宣读公证证词之日起生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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