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投标现场监督公证
当事人应提供的材料
1、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,代为申请的,应提交授权和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证明;
2、受委托招标的,应提交委托书和具有承办招标事项资格的证明;
3、有关主管部门对招标的项目、招标活动的批准文件;
4、招标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;
5、标通知(公告)或招标邀请函;
6、招标文件(主要包括:招标说明书、投标人须知、招标项目技术要求、投标书格式、投标保证文件、合同条件等);
7、对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;
8、评标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