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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书材料保全证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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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书材料保全证据
2018-08-25 15:12:08  

文书材料保全证据

当事人应提供的材料

除基本材料外,还需:

1、申请保全的材料原件;

2、保全的材料与申请人在法律上有关联的材料;

3、该材料可能灭失或不易保存的证明(或申请人的陈述能说明该问题);

4、法院已经受理或者正在诉讼过程中的,应当提供《受理通知书》或者《起诉状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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