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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(大)会会议公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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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(大)会会议公证
2018-08-25 15:04:25  

股东(大)会会议公证

当事人应当提供的材料

发起人或筹委会出具的公证申请函、发起人身份证明、发起人协议书、认股确认书、设立公司的批文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、验资证明(法定机构出具)、创立大会通知/公告、创立大会拟审议的文件、大会议程及表决方案、参加大会的认股人名单及其认股数、招股说明书、证券管理部门对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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