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证抵押登记
当事人应提供的材料
(一)主体资格证明:
当事人是法人的,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、章程;当事人是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、负责人身份证明;申请人为合伙的,应提交合伙人之间签订的《合伙协议》、合伙人身份证明;当事人是公民的,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、身份证明、婚姻状况证明材料;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,应提交《授权委托书》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。
(二)经公证的抵押物所担保的合同或债权文书。
(三)抵押物所有权证明或取得证明。
(四)共有人同意抵押的声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