扫一扫
关注微信公众号
保全证据公证
您的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 公证动态
保全证据公证
2018-08-25 14:50:03  

保全证据公证

当事人应提供的材料

当事人的基本身份情况(个人需提交身份证明,企业人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/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,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,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/法定代表人亲自提出申请的提交原件,介绍信或委托书/法定代表人亲自提出申请的无需介绍信,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、现场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相关职务证明等),证明当事人与所保全事项有害关系的材料,如合同、诉讼材料等。

 

收藏】【打印】【关闭
湖南省长沙市华湘公证处 版权所有 Copyright © All Right Reserved
地址: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53号 技术支持:合肥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备案号:湘ICP备18017371号